廣西印發《若干措施》 加強礦山開采重點環節聯合監管
3月31日,為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開發保護,建立“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精準監管、提高效能”的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機制,形成聯合監管強大合力,提高行政監管效能,推動廣西礦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廣西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若干措施》。
廣西印發《若干措施》 加強礦山開采重點環節聯合監管
3月31日,為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開發保護,建立“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精準監管、提高效能”的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機制,形成聯合監管強大合力,提高行政監管效能,推動廣西礦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廣西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若干措施》。
3月31日,為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開發保護,建立“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精準監管、提高效能”的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機制,形成聯合監管強大合力,提高行政監管效能,推動廣西礦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廣西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礦產資源開發保護聯合監管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一,《若干措施》指出加強重點環節聯合監管。嚴格依據礦產資源開發保護有關法律法規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水土保持等方案,以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安全設施設計、礦業權出讓合同等,重點對礦山開發、生態環境保護、土地復墾、水土保持、侵占破壞自然保護地及林地、落實安全及環保設施等方面進行聯合監管,對礦山企業實施機械化施工、工廠化生產、規?;洜I、現代化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
二,《若干措施》表示加強露天開采礦山監管整治。對露天開采礦山,重點監管不按照自上而下階梯式開采、超量越界開采、破壞耕地、水土流失、揚塵污染、污水廢水亂排放、廢石廢渣亂堆放、毀林占林,以及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義務履行不到位等問題。對存在“半邊山、一面墻”開采、水土流失危害、“三廢”排放污染環境等問題的,按照“一礦一策”制定整改方案,通過安全隱患整治、礦業權整合、礦業權退出等方式進行整改。
三,《若干措施》明確加強地下開采礦山監管整治。對地下開采礦山,重點監管井下超層越界、改變開拓方式等行為;供配電、排水、消防、通風等井下安全避險設施,人員安全防護、安全標識、頂板支護等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礦坑水排放、廢石回填和堆放、選礦廢水處置、尾礦廢石綜合利用等情況。對違法違規開采、存在安全隱患、生態環境保護不符合要求的,要通過依法下達停產通知書、停止供電、不批準使用爆破物品等方式責令其整改。
四,《若干措施》表明加強礦山生產經營綜合監管。各市、縣(市、區)監管辦組織對礦山爆破物品購買、運輸、流向以及爆破作業安全、礦石及礦產品運輸、礦山企業依法納稅和經營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查處礦山車輛超限超載,企業偷稅漏稅、非法銷售礦產品,非法建設和使用尾礦庫,非法轉包分包、出租、掛靠資質證書,以工程建設、生態修復等名義違法采礦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