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印發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管理辦法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礦山修復
廣西自然資源廳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管理辦法》,聚焦解決廣西廢棄礦山修復歷史欠賬多、問題積累多、現實矛盾多、財政投入不足等突出問題,激發社會資本參與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的投資潛力和積極性。
廣西印發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管理辦法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礦山修復
廣西自然資源廳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管理辦法》,聚焦解決廣西廢棄礦山修復歷史欠賬多、問題積累多、現實矛盾多、財政投入不足等突出問題,激發社會資本參與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的投資潛力和積極性。
一,近日,廣西自然資源廳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掇k法》共分為七個部分,包含總則、核查規劃、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有責任主體的廢棄礦山生態修復、機制政策、監管與責任、附則,聚焦解決廣西廢棄礦山修復歷史欠賬多、問題積累多、現實矛盾多、財政投入不足等突出問題,激發社會資本參與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的投資潛力和積極性。
二,《辦法》對廢棄礦山從調查規劃、分主體類別實施、機制政策、監督管理等全方面進行落實,同時創新提出將廢棄礦山按照自然恢復、消除地質災害隱患后自然恢復、開發式治理等三類修復方向進行分類,通過鼓勵、引導和規范社會資本參與,探索礦山生態修復新模式,加快推進全區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作。
三,《辦法》盤活了礦山存量建設用地。礦山企業依法取得的存量建設用地修復為耕地及園地、林地、草地和其他農用地的,經驗收合格,節余的建設用地指標同一法人企業可在本縣范圍內使用,用于新的采礦活動;修復后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履行法定程序,可用于工業、商業、服務業等經營性活動。
四,《辦法》放寬了礦山土地綜合利用方式。歷史遺留礦山中的國有建設用地修復后擬用于經營性建設的,可由地方政府整體修復并進行土地前期開發,再出讓;也可將礦山生態修復、土地前期開發及土地使用權一并通過公開競爭方式確定同一修復主體、開發權人、土地使用權人。對歷史遺留礦山廢棄土地中的集體建設用地,集體經濟組織可自行投入修復也可吸引社會資本參與。修復后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并經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可出讓、出租用于發展相關產業。
五,《辦法》為降低社會投資主體利用礦區修復后土地發展相關產業前期的用地成本,提出可按有關規定采取劃撥、出讓、租賃等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權,可采取彈性年期出讓、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的差別化土地供應方式。
六,《辦法》提出除以“凈礦出讓”方式實施的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項目外,其他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項目新產生及原地遺留的土石料,無償用于本修復項目后確有剩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開銷售,銷售收入全部用于本地區生態修復,優先用于支付本礦山生態修復費用。銷售收入高于本礦山生態修復工程費用的部分,市縣人民政府可探索將一定比例的出讓收益獎補給予實施主體,以鼓勵實施主體參與的積極性。